天津美术学院2011年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首页 > 

地方

 > 天津

 > 天津美术学院2011...

天津美术学院2011年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天津美术学院2011年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一、学校概况

天津美术学院座落在海河之滨、三叉河口,位于天津市中心。其前身为北洋女师范学堂,1906年6月由中国近代着名教育家傅增湘先生创办,是我国最早的公立高等学府之一,现为国内独立设置的八所美术院校之一。学院校园占地近200亩,各类建筑面积16.6万平方米;学院有两个市级重点学科,6个本科专业,19个专业方向;所有专业均有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6月,学院被批准为艺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院共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近410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350人左右,全日制本科生3500人,留学生200人。在2005年教育部高等院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天津美术学院下设造型艺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新媒体艺术学院三个二级学院,以及中国画系、美术史论系、社会科学教学部、研究生部和继续教育部等直属系(部),涵盖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工业设计、雕塑、动画等六个二级学科以及中国画、书法、油画、版画、雕塑、美术史论、视觉传达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史论、数字媒体艺术、摄影艺术、综合绘画、动画艺术、移动媒体等19个专业方向。

面向21世纪,学院秉承“崇德尚艺,力学力行”的校训,遵循艺术教育规律,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和“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基点,造就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艺术人才。以沉静和进取的精神,以包容和开放的姿态,将天津美术学院办成立足民族文化根基,融汇不同文化精华的学术研究、创作和人才培养基地。

二、招聘基本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高层次人才、专业教师及专业性较强的教学辅助岗位及通用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须取得国内外高校研究生学历及博士或硕士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本科及硕士阶段就读于重点大学者优先考虑。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计划(通用性专业技术岗位)

四、招聘信息的发布及报名

1. 2011年4月8日——4月18日在我院校园网(www.tjarts.edu.cn)及天津市人事信息网(www.tjpnet.gov.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登录http://rs.tust.edu.cn/zpsys/,按系统提示报名,报名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重要提示;我院目前使用天津科技大学招聘报名系统,应聘我院人员在报名时“应聘部门”一栏务必选择“天津美术学院”)

3.报名时间:2011年4月19日——4月23日

(重要提示:由于通用专业技术岗位的公共科目考试是市教委统一时间组织,而应聘者需到本人应聘的学校参加考试,因此,应聘者只能选择一所高校中的一个岗位报名)

五、资格审查

1.时间:2011年4月24日——4月26日

2.程序:人事处会同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我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将资格审查结果反馈给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以下要求参加市教委统一组织的笔试。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由市教委统一组织。分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测试。其中公共科目考试为市教委统一命题,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考试为学校命题,占总成绩的10%,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能力,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11年5月8日上午8:30—— 11:00。地点在天津美术学院,考场安排详见考试当天学校张贴的公告。

(3)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4)笔试结果于2011年5月11日在我院校园网公布。每类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与各类招聘岗位数量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

(1)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通过应聘演讲及答辩等方式进行。由专家和学校各级领导组成评委会进行评议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为2011年5月12日,地点在天津美术学院。(具体时间在笔试后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提交我院人事处: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复印件各一份;

*已经发表或者出版的论文代表作复印件、专着封面页及版权页复印件一份;*学习期间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奖励、奖学金、学生干部等相关方面的证书复印件一份。

3.考试结果于2011年5月16日在我院校园网公布。各类招聘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按照与各类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与考察。

七、体检

拟聘人员需参加由学校和市教委共同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同时学校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践和工作。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期一般为1个月。

九、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及岗位的基本情况将在天津美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将向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人员为我校事业编制职工,签订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对有关投诉或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咨询及投诉电话:人事处022-26241778,纪检监察办公室022-26241590

天津美术学院

2011年4月8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