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海宁市紫微高级中学教师自主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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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海宁市紫微高级中学教师自主招聘信息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1日 上午:9:00 ---下午:12:00

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报考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8-35周岁(1979年11月21日到1997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硕士毕业生(大学本科必须是相关专业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本科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取得认定教师资格所需各科及普通话考试合格证),且在大学期间获得2次及以上校级学年度专业奖学金。

上述人员,如被聘用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不能在2016年8月30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

截至2015年11月 21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修订版)(浙人社发〔2014〕149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报名初审:填写《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一份;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师范证明或认定教师资格所需各科及普通话考试合格证明、奖学金获奖证书、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张。

报名复审: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2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考试、考核:考试、考核项目为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考核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3的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综合成绩为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的,综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再相等,由学校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对象在海宁市紫微高级中学校园网(www.zjhnzwgz.com)公布,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对象在海宁市紫微高级中学校园网和海宁市教育网(www.zjhnedu.com)进行公布。

笔试地点为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面试地点为海宁市紫微高级中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告知。

咨询电话:0573-87012502

监督电话:0573-87229920,0573-87215860

0573-87221223

海宁市紫微高级中学自主招聘教师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备注
高中生物 1 专业名称中含生物或生物技术的专业  
高中物理 2 专业名称中含物理的专业,  
高中地理 1 专业名称中含地理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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