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原则、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对象:户籍不限,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反对民族分裂,拥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
2、身心健康,自愿从事保安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吃苦耐劳;
3、民族不限,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1997年12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转退伍军人、四老人员子女、有保安及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75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4、坚持八个优先:复转退伍军人优先录用;协警优先;民兵优先;懂民汉双语者优先;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优先;巴楚县户籍优先;有特长人员优先;
5、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均为巴楚县保安公司专职保安。招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如实报名,凡不符合简章规定、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宣传动员、报名、资格审查和政审、体检、体能测试和聘用的办法和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宣传动员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宣传招聘简章,做到家喻户晓,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
(二)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因特殊原因本人确实无法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10日11月25日。每日报名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均为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县城报名地点为县城保安总公司(老公安局),乡镇报名地点在各乡镇武装部(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连同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巴楚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安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登记表》(附件2, 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登记表》)到指定地点报名(自备档案袋)。
4、报名注意事项:本乡镇户籍人员既可报本乡镇分公司保安岗位,也可报考县城总公司保安岗位(各乡镇在本分公司保安岗位报满的基础上,可组织县城总公司保安岗位报名工作);招聘人员在填写《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登记表》时应准确填写联系电话,招聘期间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和政审
报名与资格审查和政审工作同时进行,具体由各乡镇党委负责资格审查,公安局和各乡镇派出所按照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政审,资格审查和政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招录。
(四)体能测试、体检时间
体能测试入围人员名单,体能测试时间及体检时间详见巴楚县人民政府网www.bachu.gov.cn。
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各乡镇统一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到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聘用
对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对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及时予以解聘,并依法办齐相关解聘手续,终结劳动关系。
(六)工资待遇
县城总公司保安岗位月工资实发2000元,乡镇分公司保安岗位月工资实发1500元;保安人员社会保险由巴楚县保安公司缴纳(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和单位缴纳金额合计约1036.8元),保安人员工资根据工资及社会保险缴纳金额增长机制适时调整。
监督及其它要求
1、招聘各阶段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各乡镇要妥善保管好报名人员花名册、《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登记表》、体检表、拟聘用人员花名册等招考相关材料并整理归档,以便检查。
其他事项
1、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2、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巴楚县保安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61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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