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永安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递补及复检体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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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永安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递补及复检体检(一)

递补考生体检要求

考生于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后不得进食,保持空腹参加体检(医院准备的点心,应在抽完血、做完B超后才能饮用)。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1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以及水笔一支。

体检费按医院规定的标准缴体检医院。

认真阅读体检表上的《体检须知》并如实填写体检表有关内容,不得隐瞒有关信息,贴好照片后,交给带队人员。

持身份证交由工作人员核对身份后排队抽血。

听从带队人员安排,按顺序进行其他各项体检。

体检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结束时,将《体检表》交体检中心工作人员验收,并经带队人员同意,方可离开医院。

根据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请考生务必注意体检结果,如存在上述情形的,请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向带队人员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补。

女性考生因怀孕部分项目不能体检的,或在体检当日遇上生理期现象的,应向带队工作人员提出,部分项目可另行安排体检。

11.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知道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公务员局调配科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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