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本通知规定和各招聘部门通知的具体日期及时间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本次高层次人才面试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至18日。具体日期及时间以各招聘部门通知为准。
3、各招聘主管部门面试具体方式、具体地点详见附件《2015年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面试安排表》。
4、参加专业知识测试考生随身携带的通讯和电子设备必须关闭,交由考务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试期间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和电子设备未上交的,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5、考生入闱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违反规定者按违纪处理,取消其考试资格。
6、考生不得穿着部门或行业工作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标记的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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