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第4季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所列的具体招聘条件;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应达到以下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副教授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学术带头人等特别优秀者,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一天。
招聘程序
市外报名及考试考核程序
学校按照自愿报名、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市外现场招聘会报名时间:初定11月中上旬。
市外现场招聘会报名地点:兰州、武汉、成都、西安等地高校。具体举行现场招聘会的报名时间、地点和招聘岗位、招聘数量及组织实施程序等,将于近期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我校人事处网站和相关高校网站上公布。为改善学校师资队伍学缘结构,此次招聘重点关注市外高校,请有意应聘者可提前将简历投递至人事处和用人部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将实时更新市外现场招聘会安排与进展。
参加市外现场招聘会的应聘者,由市外招聘考核小组现场组织专业考试考核。招聘考核小组成员为分管校领导、职能部门及用人部门负责人,相关专家(不少于3人)。考试考核程序参照市内考试考核程序进行。考核考试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考核小组与之签订意向协议。
1、资格审查
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需求,对应聘者进行简历筛选和资格初审,对教育背景、专业能力、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准予进入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2、笔试
笔试题目为开放式问题,分值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分析能力、思维判断能力以及写作表达能力。
3、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试讲和面试,教师岗位通过学术答辩、试讲的方式考察应聘者的科研、教学能力。面试主要是结构化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
根据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测评情况,招聘考核小组统一评审,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高低依次决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市内招聘程序
市内网上报名时间:完成市外现场招聘后,空余岗位情况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以及所赴高校网站等地方及时公布。本次市内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1月9日起至11月20日(博士学位,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人员当年内不受此时间限制)。根据报名情况,由人事处会同相关方面初定11月下旬进行资格审查,并于11月下旬组织市内考试考核等,具体请关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信息更新。
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者向人事处和用人部门投递个人简历资料、《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邮件请以姓名+**大学+**专业+最高学历+应聘岗位命名,附件控制在5M以内),联系人及电话见《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第4季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在同一种类型的岗位里,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
1、正高、副高和博士研究生应聘教学或科研岗位的考核程序
(1)资格审查
用人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人员教育背景、专业能力、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条件进行复审,推荐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由用人部门组织;考核组成员为分管校领导、用人部门负责人、相关专家(不少于3人)、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负责人等;考核内容为拟聘岗位所需专业科目;考核方式为讲课、说课和学术答辩(内容自拟,时间60分钟左右),分值100分。
(3)综合考核
由人事处组织综合考核;考核组成员为学校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用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人事考核专家库成员、人事处负责人等;考核内容为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分值100分。
总成绩=业务考核50%+综合考核50%
2、硕士研究生应聘教学岗位的考试程序
(1)资格审查
用人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时间初定11月下旬。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进入专业科目测试环节。
(2)专业科目测试
测试组评委为分管校领导、用人部门负责人、相关专家(不少于3人)、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负责人等;考试内容为拟聘岗位所需专业科目;测试方式为讲课、说课、学术答辩、实作考核、情景模拟等,分值100分。 专业科目测试初定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网站发布。
(3)复试
复试初定2015年11月下旬。复试考核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用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人事考核专家库专家等组成;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复试成绩实行量化计分,分值100分。
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3、其他人员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的考试程序
(1)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后,初定11月下旬,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2)笔试
根据岗位性质,组织专业基础知识或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分值100分。
(3)专业科目测试
由用人部门组织专业科目测试;测试组成员为分管校领导、人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相关专家等;测试内容根据岗位性质,采取答辩、实作考核、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资格审查、笔试、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初定为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复试
复试初定为2015年11月下旬。由学校领导、用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人事考核专家库成员、职能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分值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复试成绩40%
4、参加考试考核人员须持简历上提及的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包括: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②各种荣誉证书或教学、科研等获奖证书;③近三年来在本学科重要期刊公开发表的或被SCI、EI、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以及检索收录证明,所承担、参与的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④其他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
人事处:敖老师(023-61638806)、钟老师(023-61638807)
电子邮箱:cquez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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