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仪陇县委组织部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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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仪陇县委组织部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及名额

县群众接待中心工作人员1名。

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⑵有志于从事信访工作,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⑶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心理咨询或应用心理学专业毕业;

⑷年龄30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⑸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⑸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以及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聘(录)用及考试资格尚在禁考期内的;

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⑺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知识》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在资格初审时间内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县市、区团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由县市、区人社局出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县市、区教育局出具,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成都市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享受政策性加分人员须提供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盖章的服务证书。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交县委组织部(综干股)。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明确要求。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考生必须准确、真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整个考聘过程,在考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的,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1)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9日11月20日12:00。

现场报名地点:仪陇县委群众工作部办公室。

网络报名邮箱:ylxxfj@163.com

报名所带资料:《报名表》1份(见附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尚未领取毕业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需写明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学历层次等情况)、加分证明材料、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开考比例

考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取消考聘计划。

考试

先进行笔试,对面试入围者进行面试考试。参加笔试和面试时需同时带上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准考证。因证件不齐造成不能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责任自负。

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知识》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招聘的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21日9:00—11:00,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当日17:00后登录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看。

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面试

⑴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按2:1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⑵面试时间及地点

2015年11月22日上午7:30开始,地点另行通知。

⑶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 0817—5158915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 0817—515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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