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中学学生听专家讲解大气污染测量工具的使用。
编者按: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更是强调,要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东海之滨,一群少年人已率先行动起来——镇海中学的一群热心高中生,把他们关于对《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10条建议提交给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并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肯定,孩子们提出的建议,将在草案修改过程中认真研究,有价值的建议尽量吸纳。尝试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在浙江已先行一步。
前不久,宁波镇海中学绿色家园环保社的同学们收到了一封来自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信。信中充分肯定了他们对《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建议、积极参与立法的做法,认为他们所提出的十条建议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值得在草案修改过程中认真研究、有价值的建议尽量吸纳。
事情还得从一场社会调查开始说起。
今年8月,《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经过两年的调研起草,开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镇海中学绿色家园环保社社长、对“国家大事”一向非常感兴趣的女生翁若丰立刻有了参与其中的念头。
“空气质量好不好,每个人都有切身感受。记得我在镇海蛟川书院读书时,因为空气中烟尘含量过重,好多次学校取消晨跑计划。能不能通过我们的努力来改变一下令人担忧的现状呢?”
男生周游也加入了进来。小时候,周游经常跟着父亲去北仑港玩,对港口的印象有些微妙:“是很壮观,可味道不太好闻,机油以及某些不知名的气体混杂在一起,常会让人不由自主地产生胸闷的感觉。”
周游认为,作为国际知名的港口城市,进进出出的船只那么多,宁波理应把治理船舶污染列入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环节。这应该会是一条不错的建议。但是,让他感到奇怪的是,这个问题似乎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跑了好几个图书馆,都查阅不到相关的资料。”周游有些郁闷。
翁若丰在经过一番细致的探究之后,发现了这样一组数据:一艘使用“重油”(含硫量超过3.5%的燃料油)的中大型集装箱船,以70%的最大功率负荷行驶,一天排放PM2.5相当于50万辆使用国四油品的货车的排放量。“具体数值有待商榷,但重油带来重污染几乎是可以肯定的。中间当然有企业对燃料成本的考量,但是不是也有约束不到位的问题?”她激动地在本子上写下了自己的思索。
最新的《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仅在条文中象征性地“鼓励进港船舶使用低硫油”,这样的条文并没有足够的约束力,“所以,我们建议出台强制性政策,并设立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区。”周游说。
提建议不等于“吐槽”,必须要建立在充分的调查研究基础上。这些高中生利用双休日实地走访环保和气象部门,仔细观察空气中PM2.5、硫化物等含量的变化,又详细了解有关部门是如何通过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对企业进行实时的排污监测。在这个过程中,同学们还了解居民的意见,获取了很多第一手数据资料,其中的大部分都被整理进了最后的建议之中。为让最终的建议具有真正可借鉴、参考的价值,大家一有时间还会凑到一起,反复权衡具体的逻辑、文字表述。
开学后,环保社将一份建议书提交给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结果,半个月不到大家就等来了一封来自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回信,让镇海中学宁静的校园热闹了起来——“你们提出的建议很好,值得在草案修改过程中认真研究……”
翁若丰说:“虽然现在无法确定我们的意见是否会被采纳,但不管怎样,对我们而言这已经是一种鼓励。”
同学们的建议
一、建议在污染物总量减排的前提下,实施总量控制和源头治理。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和总量控制源头治理目标向全社会公布。
二、建议增加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有关内容。依据新环保法有关规定,将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制定纳入条例,结合宁波实际,对资源消耗大、排放量大的企业、行业应当制定更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控制标准。
三、条例中关于大气污染的种类可以再拓展。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群众关心的导致酸雨污染的化学物质的防治及雾霾的防治没有涉及。
四、作为港口城市的宁波,治理船舶排放污染是治理雾霾的重中之重。草案第三十五条有鼓励进港船舶使用低硫油的表述,建议出台强制性政策,强制船舶采取使用低硫油和靠港接岸电等措施,改善港口城市空气质量。
五、建议取消现行法律中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企业事业单位罚款的封顶限额,同时增加 “按日计罚”的规定。
六、违法标准要更加明确,增加可操作性,重视执法效果。
七、加强考核力度,实施一票否决制,发生事故要追责。
八、丰富联合执法的规定。
九、建议《条例》中特别增加重化(危化)企业安全保障条款。
十、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纳入供公众免费查阅范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布,便于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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