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宁波象山县大徐镇人民政府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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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宁波象山县大徐镇人民政府招聘信息

单位及岗位名称

单位:象山县大徐镇人民政府;

岗位名称:消防文职。

报考条件

具有象山户籍;

负责辖区防火检查、隐患督改等工作,适合男性;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

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优先录用。

工资待遇

每月工资为2000元;

五险保障;

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大徐镇人民政府308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65626308。

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役士兵证、报名表(详见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报名。

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其他事项

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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