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面试工作在2015年11月28日至11月29日进行。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实行百分制,现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组织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高等院校面试的组织实施,由其主管部门确定)。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才能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及面试的时间地点、所带证件、要求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考生应随时关注。
考试总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平均成绩与面试成绩7︰3的比例确定。即笔试平均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平均成绩70%+面试成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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