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攀枝花市东区人社局教育局中小学招聘教师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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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攀枝花市东区人社局教育局中小学招聘教师95人

报考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一)。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现役军人。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2日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长寿路19号)。

报名手续和要求:

填写准确、完整的《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附件二)一份(请自行电脑填写打印并按要求粘贴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在填写是否同意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一栏时,只能填同意或不同意。

报考者本人的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在职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与报名信息表上粘贴照片同底,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

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攀枝花市东区监察局共同负责。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考试费用缴纳

考务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标准缴纳,其中:笔试每科考务费50元,在报名登记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现场报名时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在报名时未申请办理笔试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社部门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攀枝花市东区基础教育网发布。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代领者还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5年12月2日-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在东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长寿路19号)领取。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笔试考务费不予退回。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 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内容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附件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15年12月5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政策性加分 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攀委发〔2006〕2号)和《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见》(攀组综〔2013〕47号)精神,在我市各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中,报考非少数民族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属于攀枝花市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户籍地,户籍地需常住户口3年以上),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3分;对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2分;对东区、西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1分。 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加分 根据《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分别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少数民族考生提供生源地或户籍地县(区)以上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毕业证、立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于报名时一并提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攀枝花市东区基础教育网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准考证向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人事师培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受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攀枝花市东区基础教育网公布。 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因笔试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攀枝花市东区基础教育网发公布。 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享受笔试考务费减免的考生,可减免面试考务费),具体时间、地点在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攀枝花市东区基础教育网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科目及方式

面试科目 面试方式 面试分值
教师岗位(除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外) 讲微格课 100分
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 讲微格课 100分,讲微格课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
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攀枝花市东区基础教育网公布。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东区监察局:0812-2233319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2229200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0812-2293506

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社部门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攀枝花市东区基础教育网发布。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代领者还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5年12月2日-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在东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长寿路19号)领取。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笔试考务费不予退回。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

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内容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附件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15年12月5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政策性加分

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攀委发〔2006〕2号)和《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见》(攀组综〔2013〕47号)精神,在我市各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中,报考非少数民族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属于攀枝花市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户籍地,户籍地需常住户口3年以上),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3分;对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2分;对东区、西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1分。

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加分

根据《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分别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少数民族考生提供生源地或户籍地县(区)以上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毕业证、立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于报名时一并提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攀枝花市东区基础教育网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准考证向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人事师培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受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攀枝花市东区基础教育网公布。

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因笔试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攀枝花市东区基础教育网发公布。

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享受笔试考务费减免的考生,可减免面试考务费),具体时间、地点在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攀枝花市东区基础教育网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科目及方式

面试科目

面试方式

面试分值

教师岗位(除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外)

讲微格课

100分

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

讲微格课

100分,讲微格课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

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攀枝花市东区基础教育网公布。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东区监察局:0812-2233319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2229200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0812-229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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