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沙河口区报名点只限定接收辽宁师范大学、大连交通大学、大连舰艇学院和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等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且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和“管理类联考”的考生报考。接收大连教育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辽宁冶金职工大学、大连职工大学、大连工人大学、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和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且考试方式码为“全国统考”和“管理类联考”的考生报考。(语种为日、俄的考生必须选择甘井子报考点,非沙区应该接收的考生请查阅其他报名点公告)。
2、选择大连市沙河口区报名点的考生,考试地点将安排在沙河口区域内进行考试。(大连市沙河口区报名点代码为2141)
3、辽宁师范大学、大连交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确认由沙区招生办到各个高校进行,具体时间请查看各自院校研究生招生办或教务处的通知,大连舰艇学院和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等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大连教育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辽宁冶金职工大学、大连职工大学、大连工人大学、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和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确认请跟各校教务处或招生办联系,由学校统一与我区报名点联系。
4、所有考生须按《2016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报考条件报考,不符合条件报考参加考试的考生,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网上预报名时间:9月24-27日,正式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根据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的规定,在现场确认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此次报名作废,如本人可以在复试前办理好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可在现场确认时填写《辽宁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学历(学籍)认证承诺书》,现场确认的报考点予以受理。
招生单位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才准予考试。
7、缴费:
①缴费条件:考生须先完成网上报名获得报名号之后才能进行网上缴费。
两个阶段报名期间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支付的报考费均有效,不需要重复报名及缴费。
②缴费起止时间
9月24日至9月27日,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得补缴。未缴费考生不得确认网报信息。现场确认时报考点不再收取报考费。
8、确认地点、时间、电话如下:
确认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教育局招生办(大连市沙河口区鞍山路87号)
工作时间:11月7日至11月11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咨询电话:0411-84328373
9、考生请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进行现场确认。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审查由学校负责按要求审核。
10、考生应试时除《准考证》上的要求外还需携带2B铅笔、橡皮、胶水、小刀或小剪。
11、《准考证》由考生使用A4复印纸在规定时间内(2015年12月14日-2014年12月28日)登陆研招网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自行打印,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注意:《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12、考生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3、沙区招生办只负责报名确认、组织初试,其它事宜如考试成绩、复试、录取等问题请咨询所报考的院校和科研院所。
特别注意:沙河口区招生办只限定接收本公告第一条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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