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岗位及人数
盐城市交通局机关服务中心工程管理人员1名。
选调对象
盐城市交通运输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具有两年以上从事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0月23日),且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结构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由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1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交通大厦1506室(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联系人:杨海丰,联系电话:0515-88886709。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明(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5张。填写《盐城市交通局机关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4.资格审查: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合格者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1:3比例。
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由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面试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录用程序
1、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同分时加试)确定考察人选。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对象在考察前需提供单位同意选调证明。
2、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拟选调人员的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面试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3、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市交通运输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0515-88198212(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
0515-88886709(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515-88193510(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515-88886802(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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