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学校体育设施有条件时需向社会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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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学校体育设施有条件时需向社会开放

喊了多年的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将有法可依。昨天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就《江苏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草案)》(第四次征求意见稿)征询公众意见。草案明确,在保证教学需要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应当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并细化了具体的条件内容。如果不开放,将对相关人员给予处分。

学校体育设施有条件时要向社会开放

明明家门口就有学校体育场,却要舍近求远去健身场馆锻炼,不少市民对此表示郁闷。此次草案专门单列“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管理”一章,这意味着,喊了多年的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终于有法可依了。

草案明确,学校体育设施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向学生开放。在保证教学需要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应当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应当向所在地体育组织开展的有组织体育健身活动优先开放体育设施。

具备开放条件到底指什么?草案解释说,是指学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功能区分区明确,体育设施相对独立;(二)体育设施完好,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技术标准;(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将出资支持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根据草案,公共体育场馆(单体)每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开放并不意味着免费。根据草案,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可以收取必要的费用。

据悉,不需要增加投入或者专门服务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需要增加投入或者专门服务的公共体育设施可以低收费对社会开放。有偿向社会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对学生、残疾人、老年人和军人优惠开放。

无论是公共体育设施,还是学校体育设施,其对公众开放都将得到政府的支持补贴。据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必要的资金,支持公共体育设施特定时间和空间向社会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

如果不按规定开放,相关人员将受到处分。

南京四区试点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去年明确要求玄武、秦淮、建邺、鼓楼四区试点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目前这些区都在试点,其中鼓楼区有13所学校体育设施免费对外开放。而秦淮区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有两种形式,一是27中体育场对社区居民开放,二是10多所学校体育场接受预约,对社会团体免费开放。徐州则是今年起,第一批10所中学体育设施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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