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职业学院校园网(http://www.sdp.edu.cn/)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限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
报名地点: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图书行政楼组织人事处702室。
联系电话:0531-66772215。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于本年度能够正常毕业;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5、有本人签名的《山东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上材料1-3条须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用试讲(分值为50分)和答辩(分值为50分)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修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科研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及业务能力等。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学校网站。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调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经历经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66772215。
报名联系邮箱:tzy_renshi@163.com。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图书行政楼 组织人事处702室。
邮编: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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