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从天津市自考办获悉,根据“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保险等专业的通知”文件规定,天津市自2012年起,停止安排保险等23个专业课程的考试。《保险等停考专业课程替代方案》已于日前出台。
根据规定,涉及停考的保险等23个专业的考生,未取得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应按照本替代方案选择课程考试;关于停考专业的毕业论文申报,市自考办将于2010年7月和2011年1月、7月再安排三次。市自考办之前公布的有关停考专业替代方案中涉及到此次停考专业课程的,将参照本次出台的《保险等停考专业课程替代方案》执行(本报下期刊登“替代方案”)。
2011年停考的保险等23个专业
115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国际企业管理方向)
116经济法学专业(涉外经济法方向)
117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公司管理方向)
118金融专业(金融管理方向)
119会计专业(企业会计方向)
142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务方向)
360律师专业
501英语专业(外贸英语方向一)
506应用生物技术专业(分子生物技术方向)
534保险专业
273国际贸易专业(报关方向)
289汉语言文学专业(戏剧影视文学方向)
291英语专业(国际商务英语方向)
292秘书学专业
293法律专业
294金融专业
295国际贸易专业
296会计专业
297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383律师专业
394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物流管理方向)
566日语专业(国际商务方向)
591保险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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