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2013年由福建省、龙岩市派遣到漳平市服务基层项目二年服务期满且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服务期满)。
招聘人数及岗位
按2015年未就业总人数(29名)的20%使用乡镇财政核拨事业编制共计6名,进行专项考试聘用。(其中:永福镇2名、新桥镇1名、溪南镇1名、象湖镇1名、南洋镇1名。)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27日2015年10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漳平市人事局调配股(电话:7529126)
(三)报名方式
1.携带材料:报名时应填写《漳平市公开选调招聘报名登记表》(表格可从中国漳平政府网下载)、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2张,提交毕业证书、身份证、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此次专项考试免收报名费。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对所提供的资料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承担有关责任。
2.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报考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须书面委托书),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3.中国漳平政府网和政府公示栏是本次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
1.报名时由资格审查小组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留下报考者报名材料证明和证件复印件。报名结束后,由领导小组统一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复审。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于2015年11月12日前(正常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人事局调配股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方式
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1.笔试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制卷、评卷、登分。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材料由考生自行购买。
3.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待定,具体见考生《笔试准考证》。
5.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选聘的顺序:学历较高者→中共党员者→二年服务期间年度考核“优秀”多者→二年服务期间获得各级党委、政府或部门表彰层次高者→二年服务期间获得各级党委、政府或部门表彰次数多者→少数民族者。
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的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体检的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择优聘用
选聘顺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到有关乡镇,即第一名南洋镇、第二名溪南镇、第三名新桥镇、第四名象湖镇、第五名永福镇、第六名永福镇。
办理聘用手续
(一)综合报考者的考试、体检等情况,用人单位结合有关职位需求,研究确定拟录(聘)人选,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二)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市人事局通知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漳平市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五)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市编委会专题会议的纪要〉》(【2015】10号)精神,所有在漳平市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聘用后,必须在所聘用乡镇服务期满三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
组织领导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次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邀请市纪检监察、编制部门参加,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有关单位(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97-7529126,7532496
漳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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