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委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做好甲流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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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委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做好甲流防控

记者12日从市教委获悉,为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天津市教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市区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和中职学校对学生寒假期间及返校过程中甲流防控工作迅速做出安排部署,做到防天气变、防疫情变。此外,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放假后,不再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自开学之日起恢复零报告制度。

市教委要求,各学校和相关单位要在放假前采用多种形式,面向全体学生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提醒学生假期坚持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勤洗手、常通风、喝开水,引导学生积极接种甲流疫苗。放假时,要采取多种形式,保证假期中学生参加户外运动,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提高防病能力。对甲流患者,应尽量劝其隔离治疗,直至症状消失24小时后。

另外,要对寒假结束学生返校前后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出周密安排。学校开学时要充分掌握学生返校前一周的健康状况,学生返校一周内要严密监测学生健康状况,采取以流感样病例管理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强化日常防控工作管理,重点关注聚集性发病的应急处置。学校开学按照“非必须、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尽量避免大型集会,如举行,要采取严密的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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