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特聘对象
初中、高中的特聘对象为:取得或正在申请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16年7月1日前必须取得),并即将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
开放大学和高职校的特聘对象为:即将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
特聘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身心健康,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服从安排。
学习成绩优异,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校二等奖学金2次或者三等奖学金3次(985工程学校报名考生获得校二等奖学金1次或校三等奖学金2次)。
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够团结共事,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书或学生会、团委、社团干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科研水平高,在高校期间有专业论文或作品在正式刊物上发表。
专业素养硬。能高质量地完成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现场专业素养考核。
教学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现场解读教材的能力。
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特聘采用现场报名和面试考核方式。
报名时间、地点:详见《2016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特聘新教师岗位表》。
资格审核
由特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现场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考核。
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简历、身份证(二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奖学金证明、教师资格证明(初高中特聘)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如经查实,取消面试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
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等综合素养。面试考核小组填写面试考核结果并签名,当场向面试考生反馈成绩。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详见《2016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特聘新教师岗位表》。
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面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按特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特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学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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