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定于在10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登陆内蒙古人才网(网址:http://www.nmgrc.com/)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两份),本人到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18楼人力资源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83号)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2份、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二)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四)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护士、医师)、职称证、执业药师证等,具体以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岗位需求表》中岗位要求条件为准。
以上所需证件和证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医院留存1份)。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七)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要将自己面试时所要使用的语种告知资格审查人员登记备案。应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岗位及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蒙古语回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八)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本单位联系。
(九)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十)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应交面试考务费100元。
(十一)资格复审联系人:尚春慧
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471-5182013
资格复审监督电话:0471-5182020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审核签章的《资格复审通知书》(或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护照)参加面试。
(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指定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
(1)10月31日上午8:00-12:00进行骨伤科01、蒙医老年病科01、蒙医消化二科01、蒙医布病科01、蒙医五疗脑病01、蒙医心身医学科01、蒙医肾病科01、蒙医血液肿瘤科01,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定向岗位的面试(共计11人);
(2)10月31日下午14:00-18:00进行骨科01、烧伤整形科01、妇科01、普外科01、体检中心超声诊断01、高压氧舱岗位01、神经内科01普通岗位的面试(共计10人);
(3)11月1日上午8:00-12:00进行急诊科01、呼吸内科01、心外科01、眼科01、重症医学科01、重症医学科02、普通岗位的面试(共计 11人);
(4)11月1日下午14:00-18:00进行临床检验中心01、皮肤科01、皮肤科02、药学部01、护理岗位01的普通岗位面试(共计10人)。
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场。
(四)面试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
(五)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六)面试满分为100分。对于降低比例进行面试的岗位以及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八)面试时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及明显带有特殊标记的佩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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