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民培训全员覆盖: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企业在岗职工、外来劳动力、普通高校毕业学年的学生,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所有社会成员,均可参加
■ 鼓励培训两类人才:重大项目急需技能人才以及企业招用非常紧缺职业人员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的“高端产业高地、自主创新高地、生态宜居高地”要求,天津出台实施《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职业培训补贴办法》、《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流程》三项新办法,鼓励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社会紧缺职业重大项目急需技能人才培训。
据了解,这三项新办法,突出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类培训力量,构建以满足经济发展紧缺职业急需人才为轴心,以稳定和促进就业为抓手,以改善供求关系、支撑产业结构升级、提升人力资源素质为要求的现代职业培训体系,形成资源有效利用、效应不断聚集的社会化职业培训大格局,实现职业培训对劳动力人群的全覆盖,对提升就业能力的新促进,对服务产业发展的新支撑。
在培训人群的类型上,立足全民培训、全员覆盖,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企业在岗职工、外来劳动力、普通高校毕业学年的学生,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所有社会成员,均可参加不同职业、不同等级、不同类型的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劳动者职业能力全面提升。
在培训政策的导向上,对重大项目急需技能人才以及企业招用非常紧缺职业人员实施倾斜,采取公开招标培训方式,充分调动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三方的积极性。凡市和区县政府确认的重大项目,招用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的高技能人才,以及用人单位新招用《目录》所规定的非常紧缺的职业人员,均可由用人单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申请招标培训。通过公开竞标方式获得培训资格后,可开展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享受规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在培训补贴的标准上,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突出培训质量,由政府部门依据培训对象的不同,给予培训机构相应的培训费和鉴定费补贴。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需求程度分别给予培训成本100%、80%、60%的培训费补贴和100%的鉴定费补贴;对企业在职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需求程度分别给予培训成本90%、70%、50%的培训费补贴;通过全员技能评价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给予50%的鉴定费补贴;对外来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需求程度分别给予培训成本100%、80%、60%的培训费补贴和100%的鉴定费补贴;对普通高校毕业学年的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其中的本科学生按培训成本给予50%的培训费、50%的鉴定费补贴,高职院校学生给予100%的鉴定费补贴;对开展技师(含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按培训成本给予100%的培训费、100%的鉴定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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