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地质灾害 | 1 | 岩土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该岗位需从事野外艰苦环境工作 | |
治理设计 | 土木工程、 | |||||
水文地质学、 | ||||||
地质工程 | ||||||
2 | 工程勘 | 2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该岗位需从事野外艰苦环境工作 | |
察岗位 | 地质工程、 | |||||
资源勘查工程 | ||||||
3 | 财务会 | 1 | 会计(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
计岗位 | 财务管理、 | |||||
会计与审计、 | ||||||
审计学、 | ||||||
财务会计(教育) |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60分为及格线。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如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队劳动人事科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国道路66号
邮政编码:352105
联 系 人:陈文燕
联系电话:0593-2807739
E-mail:31239254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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