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办教师再添新保障。近日,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分类扶持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民办学校教师最低薪酬指导标准为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并将由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按其实有专任教师人数,以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申领政府经费补助后,对符合条件的教师发放从教津贴每月600元至1200元,以及按照不低于财政核拨经费20%的比例缴纳年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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