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四川甘孜州级事业单位考调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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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四川甘孜州级事业单位考调95人

③所在单位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的证明(签章);

④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二张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KB-32KB)。

(2)面试方式:除州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师岗位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外,其余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考察:考试结束,原则上按考调岗位考调名额等额确定人选,由州级主管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七)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由州级主管部门确定拟调人员,并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报考人员个人向医院缴纳。

体检标准:

报考州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川教〔2004〕295号)及《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

报考其他岗位的,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八)公示和调动: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相关资格。

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由州级主管部门安排到相应岗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其他事项

(一)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等由原单位解决。正式调入后,根据本人综合条件和工作情况执行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二)试用期间和正式调入后,单位一律不解决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

(三)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甘委办〔2011〕75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各州级主管部门进行解释,咨询电话及监督投诉电话如下:

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咨询电话:2833725 监督投诉电话:2816395

州水务局

咨询电话:2835555 监督投诉电话:2835528

州财政局

咨询电话:2833407 监督投诉电话:2834726

州环境保护局

咨询电话:2879880 监督投诉电话:2833975

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咨询电话:2835091 监督投诉电话:2835613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咨询电话:2834414 监督投诉电话:2835130

州农业畜牧局

咨询电话:2835389 监督投诉电话:2835628

州旅游发展委员会

咨询电话:2835469 监督投诉电话:2835468

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咨询电话:2832163 监督投诉电话:2876055

州教育局

咨询电话:2834722 监督投诉电话:2834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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