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祖地就制定《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有关情况作了说明。校纪检监察室负责人通报了我校2014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半年来,相关部门根据整改意见的要求,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基本完成了对具体工作的整改落实。
会议就党委即将下发的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讨论。胡伟校长要求全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行政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好职责。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确保学校各项工作不出事、少出事。 校党政领导结合责任分工分别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胡建新书记就我校进一步落实好“两个责任”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正确认识我校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胡建新指出,只有正视问题,切实解决问题,才能真正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发挥实效。二是要认真落实好“两个责任”。胡建新强调,每位领导干部都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不断强化风险排查,提高防控能力,切实做到“既正好己又管好人”,纪委要主动转变工作方式,切实落实监督责任,提高监督成效。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并将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党总支书记述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真正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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