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我区将迎来三场全国性考试,依次分别是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2015年高考“学考+选考”。日前,记者从我区教育考试中心了解到,我区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启用“天眼”“网监”“安检”等
最严监考手段
据区教育考试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三场考试我区都将安排在国家标准化考场中进行,所有考场均安装“天眼”视频监控,启用网上巡查系统,并与国家、省、市教育考试中心监控室实时联网,考场中的一举一动都将进行录像作为资料存档备查。
除了考场监控,区教育考试中心在技术防范上也力求做到“滴水不漏”。在进入考场前,每一位考生需通过安检门,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测,所有具有接收、发射功能的设备将无处遁形。在考试过程中,教育考试中心将联合公安、城管、保密、电力通讯等部门进行联防联控,随时对考试中出现的无线电信号进行检测与监控。
在重点做好技术防控的同时,区教育考试中心还对考生及涉考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所有的监考、考务、涉密押运工作人员都将签订责任书,并进行警示、法制教育。考生在报名时要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在领取准考证的同时需仔细阅读《考场规则》、《考试守则》,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
枪手替考、组织作弊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替考,有人为义气,有人为钱财。但是,今年新刑法修正案推出后,无论是学霸还是学渣,替考和组织作弊都将构成犯罪。今年,浙江省也启动了打击有组织的异地报考、替考专项行动。有关部门提醒各位考生,要认认真真学习,扎扎实实应考,莫要偷鸡不成蚀把米,把自己的大好青春辜负进去了。
据了解,新刑法修正案第284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这意味着,对于考试舞弊者,尤其是对替考者的责任追究将有法可依,对打击有利益输送的社会助考和组织作弊行为将形成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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