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大学生食堂消费不能超7.2?高校规定引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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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大学生食堂消费不能超7.2?高校规定引质疑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这两天,华中农业大学的一条新规引发讨论:“学校发布了过去15天学生在食堂的消费记录,餐费平均值在年级前10%的同学,将取消贫困生资格。”根据这一规定,学生们进行推算得出:想要获得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者助学金的学生,女生中晚餐的消费要低于6.2元,男生要低于7.2元。

也就是说,今后要想被认定为贫困生,获得助学金,食堂的消费水平也将成为参考依据。那么想问:难道贫困生就不能吃好点吗?饭量大点的贫困生就不能取得助学金吗?这个规定显然不合理。

我们再去华中农业大学的食堂看看,以学校的博园食堂为例,该食堂有一个经济套餐窗口,上面标明一荤一素加米饭3元,两荤加米饭3.5元。菜品比较简单:像是豆芽炒包菜、黄瓜炒香肠、大白菜炒肉等。其他套餐窗口,一荤一素每份7元,两荤一素每份9元。菜品就丰富得多,比如:粉蒸肉、油淋茄子等等。这就意味着,作为一般的情况,吃饱吃好应该在7元上下。

这造成的结果就是,如果有困难学生要申请助学金,今后就只能望着粉蒸肉流口水,哪怕其他没有任何开销,也不能奖励自己吃顿好点的。同时,这一规定没准还会“误伤”很多饭量大的困难学生,今后都会因此而瘦身成功。

对于贫困生的认定,应更加宽容。可以让老师多观察多与学生接触,这样来区分和关爱贫困生才是“勤政”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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