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河南公务员申论热点:舌尖之上 食安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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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河南公务员申论热点:舌尖之上 食安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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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舌尖上的安全”已从民生话题,升级至举国关注的社会经济问题。一方面是食品科技进步,推动工业化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向好,另一方面,食品安全监管局面日益复杂——基层食品制售小、散、乱的现状,导致食品安全事件不断零散暴发,但带来的负面效应,已弥散至全国,国民对食品安全状况的不信任,又引发疯狂的网络谣言和不理性的“自卫”行动。

2015年4月,《食品安全法》历时两年大修,增加50新条款。新法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对违法者,它设立了“安全红线”;对执法者,它严格了执法程序;对食品安全新常态,它增添了网购、婴幼儿食品、保健品、转基因食品、添加剂等领域的新规定,影响到每个人的现实生活。从田间到餐桌,从企业到行业协会,从媒体监督到消费者举报,每个人其实都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人”。

2015年6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要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加快建立健全最严格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监管制度,完善监管体系,全面落实企业、政府和社会各方责任。以基层为主战场加强监管执法力量和能力建设,以“零容忍”的举措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以持续的努力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深度解析

[权威论述]

食品安全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吃得放心、吃得安全是广大群众的心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

——李克强

[原因分析]

一,监管体制缺陷。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的是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对食品进行监管的部门多,难免出现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多头管理的问题,往往有利的时候争着管,没利的时候往后闪,出现问题时互相推诿,“政出多门”却“问责无门”,容易产生“人人都管事、事事无人管”的监管盲区。

二,执法问责不严。法不足畏往往使一些人唯利是图、知法犯法。如对不法企业的经济处罚,2011年以前上限为“货值金额十倍以下”或“十万元以下”罚款。在实际执法中,以罚代刑时有发生,有的该重罚的却“蜻蜓点水”,有的该承担刑事责任的却“一罚了之”,甚至有的执法人员置法律权威于不顾,“睁只眼、闭只眼”,有法不依、违法不究。

三,监管能力不足。与食品安全严峻形势相比,监管能力还存在不少“短板”。如监管人手不够,执法装备匮乏,仅“眼观目测”难以发现安全隐患;安全标准、检验检测、风险监测等技术体系还不完善,很难做到事前防范、科学管理,时常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

[困境]

一是食品安全风险复杂、高发。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食品安全风险更加广泛、复杂、叠加、高发,食品安全风险的防控难度更大。

二是食品安全工作基础薄弱。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产业发展水平问题,也有社会诚信发育程度问题;既有监管体制机制方面,也有科技发展水平问题。

三是基层监管能力明显不足。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在基层,而基层普遍存在监管资源、监管手段和监管能力不足的矛盾。

[参考对策]

对此,公务员考试网专家认为:

一,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程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堵塞漏洞盲区,消除风险隐患。加快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

二,保障食品安全,法治是根本。要抓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快完善配套法规制度。各方面都要尊法用法守法,企业要依法进行生产经营,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责任,消费者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切实加强社会共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三,要社会共治,全民参与。一是强化社会共治理念。食品安全涉及的利益、食品安全风险的生成、食品安全难题的破解等,都具有社会性。保障食品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共同参与。二是健全社会共治法制。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既是各食品安全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也是食品安全利益相关者的义务。三是完善社会共治机制。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建立的食品安全贡献褒奖机制、有奖举报机制、信用奖惩机制,都有利于保障社会各方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文章素材

[标题示例]

1.对违法犯罪“零容忍” 食品安全才有保障

2.德法共治 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3.以零容忍惩治 换百分百食品安全

4.用“互联网+”提升舌尖上的安全

[开头示例]

1.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质为本,质以诚为根。食品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到人们的生存和身体健康,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大事,甚至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

2.“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与社会文明相辅相成,乃至关系到国家的稳定与民族的昌盛。食品安全乃不是小事,一旦事故发生,后果不堪设想。小到日常生活中的食物中毒,大到食品制作中的弄虚作假,如同触目惊心的“黄线”,如同震惊于心的“地雷”,食品安全的事故接连发生,生命安全的警钟不时鸣响

[过渡示例]

1.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食品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考验,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食品安全关系百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和社会问题。通过不断加大治理和整顿力度,当前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然而,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保卫食品安全的任务依然艰巨。由于近年来“地沟油”“三聚氰胺奶粉”“毒豆芽”等事件接连发生,老百姓对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心中尚存疑虑、还有担忧。只有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才能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对策示例]

1.保障食品安全,法治是根本。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加快完善配套法规制度,加快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食品质量追溯体系,以法律为利器,斩断伸向食品领域的贪婪黑手。

2.“安以质为本,质以诚为根。”食品生产企业要依法进行生产经营,牢守安全红线,着眼企业长远发展,以质量求生存,以诚信赢市场,真正打造百年老店和消费者信得过品牌。

3.加强政府监督。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面对企业难以抑制的暴利冲动,面对食品生产分散集中化程度低的现状,食品质量的根本好转,还有赖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都是食品安全的应有之义。

4.加大惩罚力度,严格执行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零容忍方针,加大媒体信息披露力度,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只有使不法者对惩罚的预期机会成本加上其他成本超过了其预期收益,才能有效地遏制不法者的恶劣行为。惟其如此,才能让问题食品不敢冒头,让“餐桌污染”无处藏身,让广大民众吃得安心,让食品安全成为和谐社会坚实的基石!

[结尾示例]

1.德法共治,捍卫“舌尖上的安全”,这是百姓的期盼,这是人文的尊重,更是国民的需要。如今,我们站在了食品安全改革创新的新起点上,势必加快法治建设的步伐,同时恪守道德的自觉自律,加强创新的步伐,坚持道德的力量,确保食品安全全面踏上崇德尚法的“高速轨道”。

2.“互联网+”的风口给食品安全插上了技术的翅膀。你我一起努力,建立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3.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要“产”“管”并举,既抓突出问题,也建长效机制。只要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全社会携起手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就一定能筑牢维护食品安全的铜墙铁壁,交出群众满意的舌尖上的安全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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