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做好2016年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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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做好2016年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系):

为做好2016年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下称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对研究生院9月15日发《关于做好2016年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2016年推免工作要点

1.各学院推免生接收名额。各学院不区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可接收推免生总名额原则上不设上限,鼓励各学院积极接收推免生。推免生的指标单列。

2. 推免生奖学金政策。所有推免生享受特等奖学金(10000元/年),若学院接受推免生人数较多,超过实际可分配特等奖学金人数,其特等奖学金指标以推免生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我校推免复试阶段无需缴纳复试费用,凡最终被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后可凭票报销往返火车硬座票路费。

二、推免生报考、复试、待录取程序

1.所有推免生应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名、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2.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25日24:00。首先需要注册为学信网用户,注册成功后登录研招网,在用户中心进入推免服务系统,按步骤开始网上报名即可。请牢记注册手机号、邮箱、证件号码、密码等信息。

3.网上支付报名费。推免生填写完个人信息后即可网上支付报名费。

4. 推免生的录取结果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为准。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一次可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之内不得修改。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是只能接受1个拟录取通知。任何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该系统内接收我校的拟录取通知,否则录取结果无效。

三、我校2016年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的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期限为:9月28日——10月12日,具体的复试时间和方式等,由各学院(系)自行安排组织。请各学院(系)、学位点做好复试的准备工作,并尽早确定第一批推免生复试名单,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开通后,即可进行。各学院可根据填报情况,分批组织复试,但所有推免生必须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复试、接受待录取等程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全力配合各学院(系),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四、各学院(系)急需要做的工作

1. 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本校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填报我校。我校今年共592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推免生资格,做好这部分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是我们今年推免工作的重中之重。

2. 采取多种方式,吸引外校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填报我校。各学院(系)应积极创新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在加大力度、吸引本校推免生的同时,还应主动出击,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吸引更多外校推免生,学校对接收推免生工作做得好的院系将给予一定的招生计划奖励。

附件:湘潭大学2016届具有推免资格名单.pdf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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