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韦秋雨等60位同志(附件1)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因无合格人选,象州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科员)等1个职位共取消录用计划1名(附件2)。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8月3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股。
公示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30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来宾市象州县温泉大道160号
邮政编码:545800
监督电话:0772-4362251
附件1:来宾市象州县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附件2:来宾市象州县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录用或减少计划职位表
附件2 | ||||||||||
来宾市象州县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取消或减少录用计划职位表 | ||||||||||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计划招录人数 | 取消或减少录用计划人数 | 实际计划录用人数 | ||||
合计 | 笔试 | 面试 | 体检 | 考察及其他 | ||||||
1 | 象州县公安局 | 象州县公安局 |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科员)(220074001002a) | 1 | 1 | 1 | 0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