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物价局召开我省公办高中学费标准方案调整听证会,如果此次方案通过,这将是继2013年以来的第二次调整。
根据之前公布的湖北省公办高中学费标准拟调整方案:示范(含省级示范和市级示范)高中学费标准拟由现行每生每学期675元调整到每生每学期900元。一般高中学费标准拟由现行每生每学期470元调整到每生每学期630元。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学费涨幅分别为33.33%和34.04%。
参加听证会的20名听证代表中,19人同意此次调价方案,1人反对。
■会场声音
20名代表19人支持1人反对
昨日现场,20名听证代表中有19人赞成涨价方案,1名代表持反对意见。
4名高中学校代表中,秭归县第二高中校长向华认为涨价势在必行。他公布了所在学校2014年的运转情况:去年总支出2031.4万元,其中学校办学成本中有60%由政府投入,25%是学费收入,还有15%的缺口无法弥补。
听证会代表、孝感市孝南区自由职业者盛为华认为,同样属于非义务教育段,幼儿园和大学的学费每年高达数千元,高中只有千余元并不算贵。
张双艳是唯一投了反对票的消费者代表,她说,在平日的生活工作中接触到了不少高中学生家长,很多家长是在学校周边租房子陪读,“一年学费涨几百块,对一些家庭来说算一笔大的支出”。
涨学费能为学校完全解困吗?
昨日不少学校也派代表参加了听证会,记者发现债务问题成为了不少公办高中最头疼的问题。2013年,湖北省审计厅曾对公办高中债务进行了审计认定,截至2013年6月底,全省公办普通高中共计债务余额55.79亿元。而取消择校生收费后,学校资金短缺的问题将更加严重。“学校债务现在达到4000多万,光每年的利息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此次学费调整只能弥补办学成本1/3缺口。”来自黄冈中学的代表何兰田说。“学费调整不足以解决学校办学成本的压力。”黄石市第五中学的张兰喜也表达了相同的看法。“高中学校成本应该由三部分组成,财政拨款、社会募捐以及学费收入。”消费者代表费四清建议道,他认为单依靠学费收入是不能缓解学校经费不足的,在增大财政投入的同时,也可以发动社会募捐。
■为何涨价
择校生取消后
多数高中日子难熬
据了解,我省公办普通高中现行学费为:指令性计划每生每学期示范高中(省市级同一标准)675元,一般高中470元;择校生计划最高限额标准为每生每学期省级示范高中4500元,市级示范高中3500元,一般高中2500元,招收的择校生比例分别为省级示范高中30%、市级示范高中20%、一般高中10%。
按照国家要求,从2012年起,我省连续降低了高中择校生比例,2014年统一降为10%,2015年全部取消。
据测算,2014年全省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入19.02亿元,按在校生总数计算平均每生每学期1156元。停收择校生学费后,全省普通高中每年减少学费收入超过10亿元,平均每生每学期减少学费收入600元左右。
而根据今年6月的调查显示,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需每名学生平均1200元每年。现行的收费标准尚不能完全满足学校运转需要,同时不少普通高中还有较重的债务负担,取消择校生收费以后,如果没有相应的措施跟进,公办普通高中运转问题会更加突出。
我省高中学费水平低于周边省份
在昨日听证会现场,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虽然在2013年进行过一次调整,但考虑到是十年来的首次调整,因此调整的幅度并不大,调整后我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与湖南、河南等周边省份相比仍处于偏低水平。
据了解,目前河南省省级示范高中的收费标准为1000元每生每学期,市级示范高中的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800元。
学费水平虽然低于周边各省,但是经过相关部门调研,我省的教育培养成本却在逐年上升,2012年到2014年,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学生人均培养成本分别为10430元、11612元、13748元,年均增长14.8%。
■专家观点
建议各地据实情阶梯收费
“能否将以农村学生为主的高中学费调整幅度降低?”武汉纺织大学教授杜国良提出建议,此次调整幅度对于一般城市家庭来说还在接受范围内,但是对于一些农村低收入家庭来说负担可能就有些重了。他建议,高中收费可以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学生家庭的承受能力,实行阶梯学费调整方案,不必实行一刀切。
杜国良还认为,高中学费涨价后,政府应加大对贫困学生的“奖、贷、助、补”政策,保障任何一名高中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听证会结束后,楚天金报记者在网上对武汉市200余位高中生家长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反对和不反对学费涨价的家长各占半壁江山。
不管同意还是反对,家长们有一个共识:高中收费上涨后,应努力提升教育质量,减轻家长的课外培优压力。
■何时实施
新标准或从明年春季实施
在此次公布的听证方案中,记者了解到,此次收费调整方案一经通过,将从2015年秋季开始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但是秋季开学已经接近一个月,不少公办高中的学费已经收取完毕,如何按照新政策执行?
记者在会后就此事采访了湖北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郝诗渊。他表示,虽然方案中明确新的收费标准一经通过,将从2015年秋季开始,但是由于开学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下一步可能会将新政实施的时间推迟至明年春季,具体为今年入学的高一新生将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而高二高三的学生则仍然按照原有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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