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二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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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二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第十二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宋庆龄奖学金是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设立的唯一的国家级奖学金,每两年颁发一次,迄今已颁发了十一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二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该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引导和激励广大中小学生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小学生树立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让他们从身边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弘扬宋庆龄的崇高精神,倡导全社会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二、奖项设立

在全国范围内共设1542名宋庆龄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1本、人民币500元的奖学金以及《成长的榜样》书籍1本。

三、评选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四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在校学生。

四、评选条件

1.具有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学习勤奋,善动脑、勤动手,求知欲强,积极进取。诚实守信,遵纪守规,生活俭朴,热爱劳动,身心健康。

2.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尽自己的力量为他人、为集体、为社会做好事,尊老爱幼,文明礼貌,富有爱心。

3.具有远大的志向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把今天的学习成长、未来的远大理想和祖国的繁荣强盛结合起来。积极向上,不怕困难,乐于进取,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目标。

4.有特别突出的事例,真实感人,为中小学生树立学习榜样。

五、评选要求

1.认真做好确定候选人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中小学生参与推荐工作,发现身边的榜样,把候选人推荐工作作为引导中小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的过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学校发现学生中的先进典型,结合名额规定和小学初中的比例、城市农村比例,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往届宋庆龄奖学金获得者不再被确定为本届候选人。

2.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申报工作。各地在确定被推荐人选后,必须经过一定的公示程序,在被推荐人所在学校、家庭所在地社区、村等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同时,应公布学校、县(市、区)和市三级负责此项工作单位的举报电话,接受监督,确保推荐申报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3.认真填写报送材料。候选人及所在学校和当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填写《第十二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2),“主要事迹”一栏要用事例来讲述学生的生动故事。要引导被推荐者用自己的语言填写自我表述、心愿和梦想,讲心里话、真心话。另外,每位候选人须附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牢固粘贴于申报表上。《申报表》一式两份,连同《第十二届宋庆龄奖学金各地申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填写、盖章后,于2015年12月16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联系人:闫慧斌,联系电话:0371-69691896。《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jytjjyc@163.com。

河南省教育厅

2015年9月21日

附件1
第十二届宋庆龄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获 奖 者

小 学

初 中

郑州市

2

2

开封市

1

2

洛阳市

2

2

平顶山市

1

1

安阳市

1

1

鹤壁市

1

1

新乡市

1

2

焦作市

1

1

濮阳市

2

1

许昌市

1

2

漯河市

1

1

三门峡市

1

1

南阳市

2

2

商丘市

2

2

信阳市

2

2

周口市

2

2

驻马店市

2

2

济源市

 

1

巩义市

 

1 

兰考县

1

 

汝州市

 

1

滑县

 

1

长垣县

1

 

邓州市

1

 

永城市

 

1 

固始县

1

 

鹿邑县

 

1

新蔡县

1

 

项城县

1

 

中牟县

1

 

厅直属实验学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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