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中纪委网站通报了12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包括海南3起。
为孩子办婚宴收礼金未报备
据通报,2014年6月8日,万海燕在担任儋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期间,未按照规定向该市住建局纪委报告备案,为其子举办婚宴,收受礼金共计4.345万元。
2015年7月27日,儋州市纪委监察局给予万海燕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记过处分。违规收取的礼金已上缴国库。
虚构加班名义发补贴
2015年1月至4月,在没有经过正式会议讨论情况下,万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主任王光勇以虚构加班名义给单位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共计4.32万元。
2015年8月,万宁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王光勇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规发放的补贴。
违规用公款为教职工买制服
2013年5月21日,在申报海南省规范化学校期间,海口市第三十一小学校长、校党支部委员郑祝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持召开校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为全校教职工制作制服,共75套,每套980元,共计人民币7.35万元。该笔款项经郑祝飞审批,报美兰区会计中心审核后,从海口市第三十一小学日常经费中支出。
2015年6月,郑祝飞动员校教职工退还制服款,共计7.154万元,并上缴美兰区纪委廉政账户。2015年8月6日,海口市美兰区纪委监察局给予郑祝飞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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