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某高校一名大学生在微博上反映自己被学校强制要求必须到指定公司实习,不服从安排就不发放毕业证。18日,省教育厅有关人士明确表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各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据该学生反映,2013年入学时,学校要求学生们填报“订单2+1”专业,承诺实习期间底薪1500元,并保证学生不会挂科。2015年8月,该学生接到辅导员通知,学校为学生们安排的实习机会是去中国人寿卖保险,而且实习期间没有底薪,并以不去指定公司实习就不发放毕业证为条件强制学生们必须服从安排。该学生表示,他是外地的孩子,现在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想自己找实习单位,“辅导员告诉我们不去指定公司实习就拿不到毕业证,请问学校这样的做法对吗?”
据悉,“订单2+1”专业是目前国际教育机构采用的一种“订单式”和“双元制”培养模式,即学校和企业之间共同商定培养协议,通过学校学习和企业实践交替进行的方式,培养真正能够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优秀职业人才。
省教育厅官网回应:高校实习实践应遵循《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实习实践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建议该学生致电投诉电话029-*******咨询。
经记者咨询,省教育厅学生处工作人员表示: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四不准”:各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省教育厅严格按照规定,对此类事情会严肃处理并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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