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盘锦市人才服务局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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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盘锦市人才服务局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

单位性质:人员管理归属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工作内容:市政府机关及各部门的公益服务岗位。其中:办公楼接待员 60 名,会议服务员 20 名,公务接待服务员 20 名。

招聘条件与岗位要求

符合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条件,包括: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农村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残疾大学生;其他特殊原因致贫家庭。

前台接待员、会议服务人员、接待服务员具体招聘条件:女性,年龄在 18 25 周岁之间,身高 165CM 以上,相貌端庄,体型匀称。

要求盘锦籍 2015 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薪资待遇

1. 工资:办公楼接待员、会议服务员、公务接待服务员 2000 元 / 月(其中市人社部门每月发放 1400 元岗位补贴,机关事务管理局每月发放 600 元生活补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全额工资的 80% 。

2. 每周休息一天,提供免费午餐。

3. 享有公益岗位相应保险待遇(养老、医疗保险)。

4. 保障上下班主要路线的班车。

工作地点

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认定程序

1 、城乡低保家庭与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及《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申报表》一式三份,由毕业生本人到市人社部门申报。

2 、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持所居住社区、街道开具的家庭零就业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申报表》一式三份,由毕业生本人到市人社部门申报。

3 、残疾人家庭毕业生与残疾大学生:由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本人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申报表》一式三份,由毕业生本人到市人社部门申报。

4 、农村贫困家庭毕业生及其他特殊原因贫困毕业生:持社区、街道、县区三级政府开具相关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申报表》一式三份,由毕业生本人到市人社部门申报。

报名相关事宜

即日起开始报名,至 8 月 20 日报名结束。经过面试后,符合岗位条件人员签订上岗协议,协议期 2 年。面试合格后,参加相关岗前培训, 9 月份正式上岗。

合同期内可自愿解除合同,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本人到市人才服务局毕业生就业指导科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不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可自愿接受市人才服务局相关就业援助服务。

报名电话: 0427-2823379 2288915

报名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 106 号人才市场

E_mail :1871081478@qq.com

联系人:孙丽 曹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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