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治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定于2015年8月1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录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大于或等于1:1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二、体检时间
2015年8月18日
三、集中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15年8月18日上午6: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及1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在长城宾馆(长治市西大街21号)集中,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五、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对公安类职位,同时要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六、考生体检纪律
1、体检实行封闭管理,参检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2、参检考生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及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参检考生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隐瞒病史,一经查实有代检或其它舞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4、参检考生家长不得尾随到体检医院干扰体检工作,如造成后果,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七、考生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2、参检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保证充足睡眠,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剧烈运动。
3、参检考生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4、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咨询电话:0355-219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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