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省直及9个市发布了2015年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复审工作大部分将于8月14日至17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考生可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按照规定,进入复审阶段的人员是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已就业人员还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则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
公告提醒,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不得参加面试。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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