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高校陆续开学,大学新生们在来到学校的同时,也将迎来一轮严格的资格复查。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属地各高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仔细阅读《通知》,不难发现,《通知》的每一项规定都在尽力堵住之前招录环节中可能产生的“漏洞”,换言之,是希望高校能够在最后的报到环节发现之前所有环节中可能产生的“钻空子”行为。《通知》要求,“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点招"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通过以往的教育丑闻看到,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违规“点招”甚至冒名顶替入学,的确都是高考招录腐败行为中经常出现的情况。然而,在笔者看来,希望高校在最后环节挽回之前所有的欺骗、违规行为,实在是对高校要求太高了。
很多公众应该还记得,2013年清华大学四川招生组公开表示,由于四川省很多考生的运动员资质有造假嫌疑,自2008年起,清华就拒绝承认四川省“二级运动员”的加分政策。而接受采访时,时任清华大学招生办主任于涵表示,清华由于连续5年来的公开说不,“在四川当地确实感到过压力”。
看到这里,人们便不难看出,把保证招生公平的责任交给高校的难度之大了。本该严格把关相关证书颁发、资质审查的地方主管部门在事件中多次渎职、失职,高校本着对所有考生负责的原则抵制这种造假的加分,反过来,高校招生组却要在招生时承受压力。清华由于学校自身的声誉和地位还可以抵制这种不正当的压力,但全国绝对大多数高校并不具备清华的实力,能做的显然有限。
在最后环节查漏补缺,是可以允许的,但是,在各环节的失职、渎职行为之后,寄希望于高校来保证结果的公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种责任的推卸。毕竟,在招录环节中权力最大的部门才是应该做好高考加分资格审查、按规定公示、杜绝任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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