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松溪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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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松溪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信息

报考条件和对象

报考对象

1、2013年到2015年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在松溪服务,于2015年6月30日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2、2013年到2015年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在松溪服务,于2015年7月30日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3、2013年到2015年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服务社区计划在松溪服务,于2015年6月30日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入编后在松溪服务年限必须满五年;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基层项目合格证书》(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15年9月30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岗位及人数

松溪县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1名;

松溪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2名;

松溪县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1名;

松溪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工作人员1名。

以上岗位不分开报名,按考生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取前5名进入体检环节。县人社局将根据体检结果,结合被聘用考生所学的专业及工作经历进行综合考量后安排相应岗位。若报名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数,则按差额招聘原则确定岗位。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地点

报考人员于8月5日6日上班时间到县人社局一楼大厅报名,报名截止时间8月6日18:00。逾期未报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需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尚未取得证书的考生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交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二张,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准考证的领取

报考人员于2015年8月20日上午到县人社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笔试和面试

笔试

1、科目和时间

笔试《综合基础知识A卷》(客观题和写作),笔试时间为8月2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地点设在松溪县水利局六楼会议室,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面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倍,若达不到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并计算。

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599-232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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