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考流程及方法
1、报考流程:①网上报名、签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选择报考课程并打印报考信息草表(附表1);②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和报考信息草表(附表1)在规定时间到报考专业所属助学单位交考试费、现场采集指纹信息、照相并确认信息后在信息确认表上签字;③考生10月10日后自行上网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及座位号通知单》;④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的报名报考工作在网上办理,报名时间9月1日-9月10日。考生可登陆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nxjyks.cn],也可直接登录宁夏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61.133.219.10(中国电信)或http://222.23.215.170(教育网),点击“考生登陆”,方可进行报名。
3、具体报名方法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考报名简章进行。
4、无论新、老考生都需认真选择所属助学单位,一旦选定确定后就不能再修改。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到助学单位缴费确认,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在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缴费确认。
5、考生原始数据信息有误的,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到所属助学单位进行信息修改;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在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进行信息修改。修改信息须由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并复印),在复印件上注明申请修改内容,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二、面向社会开考专业
报考经济学(本)*、市场营销(专)*、法律(专)*、学前教育(专)*、英语(专)*、 999999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资格)、会计(专)、会计(本)、汉语言文学(专)9个专业,助学单位是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说明:带“*”的专业只安排部分老生报考,不接受新生报考)
三、报考费用
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宁价费发[2003]164号)文件收取。每人每科次收取报名费10元、考务费25元,合计35元。不足50人的课程每人每科次考务费标准为50元。报考确认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出台,则按新规执行。
四、报考信息确认时间
1、考生信息确认时间:9月13日—9月16日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到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确认信息。具体工作时间:每天9:00—11:50,14:00—17:50,其中9月13日星期天工作时间为9:00—13:00 。
2、助学单位信息确认时间:9月17日。
3、请考生和助学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及时前来确认信息,逾期将无法确认信息。
五、现场信息确认流程
第一步交费;第二步采集指纹、照相;第三步在打印出的“报考信息确认单”上确认相关报考信息并签字。
六、考试时间、地点
10月17—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试地点分别设在银川市中学学校
七、特别提醒
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最新规定如下:
1、为了提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工作水平,决定如下:(1)、从2015年10月起,开始实行自学考试网上阅卷,试卷与答题卡分别印制,考生作答全部在答题卡上。考生必须使用0.5mm黑色字迹签字笔和2B铅笔进行作答。(2)、从2015年10月起,全国统一要求,在考生参加每门课程考试过程中采集考生笔迹信息,考生在答题前根据相关要求书写答题卡上“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并签名。
2、根据全国考委文件的规定,从2015年10月起,专科的思想政治课“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
3、代码999999教育学心理学是为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证所需要有的考试,是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条件之一,不是教师资格证考试,也不是自考的学历考试,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请到我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代码999999教育学心理学报考条件按照教育厅有关新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执行,同时,不再接受新生报考。“凡在“2014年、2015年”取得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在2016年12月31日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可按照老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不再作为认定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的依据,申请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2013年前(含)”取得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不再作为认定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的依据。“2013年后(不含)”取得自治区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一门单科合格证书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申请教师资格者可按照老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不再作为认定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的依据,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4、我区自学考试成绩按课程管理,一个考生只能拥有一个准考证号。对2003年秋季以后持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要尽快到考试院自考处将多个准考证号合并到信息完整的一个准考证号上,其他准考证号一律注销。因持有多个准考证号而影响到报考、免考和毕业申请,责任自负。
5、本次报名(新生以及未采集指纹的老生)需要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现场采集指纹信息,故考生不能由他人代替确认信息。 6、考生应全面了解报考各步骤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报考全部步骤。在完成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后,于10月10日以后在宁夏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自行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及座位号通知单》。
八、报考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0951—5559166;5559167;5559176
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0951—6032081
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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