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育局与南京市财政近日发出《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对新学期的困难学生资助进行部署。
开通网站宣传资助政策
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秋季开学前开通“南京市学生资助网”(xszz.njedu.gov.cn),全面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受理各类咨询和投诉。要求各区及时向幼儿园小班和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一年级新生发放《学生资助申请指南》,通过多种形式让学生和家长资助政策、及时办理资助申请。
需要资助名单将发至学校,“应助尽助”
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南京市教育局与市民政局将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共享的机制。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秋季将除一年级新生外,具有南京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和孤儿就读的学校信息,发给各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区将民政部门认定的需要资助的名单下发至学校,做到“应助尽助”。秋季学期一年级需要资助的学生,仍提供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并办理资助申请手续。
11月底前将资助经费发放给学生
为加大对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力度,南京从今年春季起,已经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元。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资助范围包括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助学金资助范围为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在校生。
从秋季学期起,各类集体园、行业办园、部门办园、民办园减免的保育教育费和民办高中减免的学费、代办教材费、作业本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和寄宿生住宿费等教育费用全部由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学校和幼儿园在11月底前将学生资助经费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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