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
1.全日制中师以上师范院校幼师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专业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并获得由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验印,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发给《海南省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并获得由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验印,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发给《海南省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乐东生源含乐东户籍)。
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恪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1日后出生)。
3.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身体健康。
4.普通话表达能力好,端庄大方。
招聘时间、方法及程序安排
在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15年7月31日8月5日。
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6日10日,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职能岗。符合条件参加招聘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处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参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户口本、学籍档案、毕业证、身份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海南省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和派遣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便审查;填写《乐东黎族自治县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从http://ledong.hainan.gov.cn下载,自行打印,不可手写),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3张。2.其他要求:招聘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含1:3)以上方能进行考试,达不到比例则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办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县招聘办发给考试准考证。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考试事项。考试含笔试和面试。1.笔(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考试内容:幼儿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及幼儿教育法律法规等。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幼师或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在笔试卷面分数的基础上奖励5分计入笔试成绩。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确定面试人数。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不达到60分为不合格。5.最后按笔试总分的60%和面试总分的40%计算个人所得总分。
有关要求
招聘教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关系到每个参聘者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招聘工作,要精心组织,严肃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0898-85529009。
凡有直系亲属子女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人员应自觉回避,不得参与招聘工作。
各有关单位及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实行招聘工作公开,不准在命题、资格审查、考试、聘用等工作中舞弊。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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