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兴安盟盟直部分学校及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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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内蒙古兴安盟盟直部分学校及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成绩查询入口:2015年内蒙古兴安盟盟直部分学校及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考试成绩查询入口:http://www.xamks.com/

面试

1、面试由盟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本方案的规定和面试工作相关规定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盟人社局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2、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等方式进行。各岗位面试方式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和考官公布。

4、面试环节,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须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5、应聘乌兰浩特第二中学及乌兰浩特市蒙古族初级中学蒙授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语作答;应聘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各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的人员必须使用汉语作答;应聘盟直部分学校及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须在资格复审通知书上注明并在资格复审时向复审工作人员说明),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对于实际到场参加各教师岗位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对于实际到场参加结构化面试各岗位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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