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至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衡鸣、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冀永强一行,在副县长白旭及县教体、财政负责人的陪同下,对海原县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本次督导分资料审查组、职业教育督查组、高中及幼儿园督查组三个小组,分别对教体局资助中心、县职教中心、海原一中、县第二幼儿园、县金花幼儿园(民办园) 进行了专项检查。
督导结束后,督导组组织召开了汇报暨反馈会。副县长白旭详细介绍了海原县2014年各类教育资助具体情况,并从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严格学籍管理,确保学生资助对象信息真实;规范资助程序,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公平运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各类免学费资金使用规范;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普通高中和县城寄宿制初中生营养加餐工程落到实处;深入开展宣传,确保学生资助惠民政策氛围浓厚;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七个方面,对海原县2014年度学生资助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
反馈会上,自治区教育厅资助中心主任马旭光、副主任李秀芝分组对海原县学生资助工作督导情况进行了详实的反馈。随后,冀永强副厅长作了讲话,指出,本次学生资助工作督导评估,首次将学生资助工作纳入政府督导工作范围,充分体现了政府和教育厅领导对此项工作重视。海原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学校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使学生资助工作落到了实处,取得了一些成绩,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各级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卓有成效的工作。针对下一步工作,冀永强要求:一要形成合力,加强监督,抓好落实。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学校一定要树立责任意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全程监督管理,做到真抓实干,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要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和育人工作。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学校要不断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宣传,使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要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要将学生资助工作纳入政府效能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将学校资助工作纳入效能考核,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四要切实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区督导评估组反馈的意见,结合资助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重点加强对薄弱环节的整改,真正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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