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160余名招生录取人员进驻录取现场,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启动。
7月3日下午,省政府办公厅召开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部门协调会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食药监局、省信访局、省武警总队、省电信公司、省电力公司、省教育考试院等单位负责人和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议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录取保障工作职责,研究部署今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宜,进一步健全了招生录取工作应急处置机制。
7月4日,省教育厅召开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动员大会,对全体参加录取工作人员进行总动员。省教育纪工委书记蒋吉生对招生纪律和廉洁招生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省教育厅副厅长苏春海深入分析了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并要求进一步加强招生录取管理工作,严格政策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和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强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岗位培训,提升服务水平。省教育考试院院长鞠勤作总结讲话,强调要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发扬优良传统,加强学习培训,严格招生纪律,确保“人民满意的平安高考”目标顺利实现。
会议强调,2015年我省高校招生工作网络信息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社会舆论生态环境复杂,廉洁招生任务艰巨,要切实增强做好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26个不得”的招生工作纪律,切实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秩序;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完善制度,构建严格规范的录取工作体系,抓好录取工作组织实施,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提升考生和社会的满意度,切实做到“安全招生、规范招生、和谐招生、廉洁招生”。
今年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7月8日至24日,进行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的录取工作;第二阶段为8月1日至22日,进行第三批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和高职(专科)注册入学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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