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第二批4所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三次征集志愿 8月1日15时至8月2日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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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第二批4所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三次征集志愿 8月1日15时至8月2日9时

8月1日15:00至8月2日9:00,我区将进行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征集志愿,同时,本科第二批中的广西民族大学(二)、广西科技大学(二)、桂林旅游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等4校的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将第三次征集志愿。届时汇总的计划缺额信息将在广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gxeea.cn)的“普通高考—招生信息”、“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考生须了解详细情况后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录取时,先进行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再进行这4校第三次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

二本预科B类征集志愿仅限少数民族考生填报

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中包括今年区内部分院校开办的普通民族预科班以及区外本科第二批预科批院校,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在该批次录取的区内普通民族预科班与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录取的区内免费民族预科生不同,普通民族预科班将根据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

本次征集志愿不受文化成绩限制,所有未被录取的少数民族考生均可填报;仍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模式,设6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中,考生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所有专业调剂”或“不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本次征集志愿后,根据有关政策,生源不足的院校可申请降分投档,降分幅度将根据学校意愿、考生志愿和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本次征集志愿的排序、投档规则不变,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于8月2日下午,仍按院校招生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出填报了征集志愿的考生的档案,学校阅档后,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可于8月3日再开始陆续查询投档、录取信息。

二本4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征集志愿限定分数

经过两次征集志愿后,我区本科第二批大部分院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已顺利完成。由于专业学费较高等原因,广西民族大学(二)、广西科技大学(二)、桂林旅游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等4校的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目前仍未完成计划,且缺额较大。为保证这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能够正常开班教学,经院校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将为4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组织第三次征集志愿。

4所院校征集志愿将与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征集志愿同时填报,文史类不低于350分、理工类不低于300分的考生,如此前未被录取,均可填报相应科类的专业;本次征集志愿的排序、投档规则不变,仍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考生可从4所院校中选择1所或多所填报,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已按投档、录取规则正式录取的考生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退档换录,若因个人原因而选择退档的考生当年不能再次录取。本次征集志愿的4所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取的学费相对较高,考生应结合家庭实际情况慎重填报。

4校第三次征集志愿正式投档后,自治招生考试院将在广西招生考试网的“普通高考—招生信息”栏中公布各校投档分数线。考生可持续关注网站,查阅到相应批次投档分数线后,再适时查询本人本次征集志愿投档信息。由于档案投出后,各校阅档和确认拟录取名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录检工作人员逐一核查院校拟录考生档案需要一定时间,且各校的缺额计划数量有所差别,因此建议考生在查到“被投至某校”的信息后,可间隔一天再陆续查询是否“正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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