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2.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69年8月1日至1997年8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精武镇2015年招聘治安巡逻队员等特岗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5年8月3日开始,可通过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进行查询。
报名工作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8月3日(周一)至8月8日(周六)每天上午8:30-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登陆西青人才网下载并填写《报考登记表》。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报考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到精武镇党委办公室(西青区精武镇富兴路1号精武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五楼中厅)进行现场报名。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各类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科目包括体能测试、面试。具体事宜由精武镇党委办公室联合有关部门参照《天津市西青区招聘治安巡防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精武镇党委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由精武镇党委办公室组织实施,对被考察对象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22-23981128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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