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省2015年第二批普通本科B类院校征集志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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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省2015年第二批普通本科B类院校征集志愿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

2015年第二批本科(含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B类院校招生录取工作进展顺利,该批次大部分院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但由于考生志愿填报不均衡,该批次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统考)和音乐类(统考)部分高校(专业)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尚有少部分已达到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未被录取。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9号)和《关于做好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15号)精神,为使更多考生有上大学深造的机会,省招生办公室将对资格线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和录取时间

该批次院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31日20:00-8月1日20:00(8月1日20:00截止),录取时间为8月2日。

二、征集志愿条件

这次征集志愿各科类的资格线: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文科类为445分(其中广东科技学院、广州工商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广东理工学院、广东东软学院为445分,其他高校为460分及以上,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理科类为455分(其中广东科技学院、广州工商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广东理工学院、广东东软学院为455分,其他高校均为470分及以上);体育类文化总分320分,术科统考198分;美术类文化总分310分,术科统考205分;音乐类文化科总分310分,术科统考200分。

该批次征集志愿院校、专业计划详细情况及资格线等要求详见附件4。

三、征集志愿程序

1.7月31日20:00起,考生可通过电信声讯台、互联网或直接到当地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查询录取结果。

2.经查实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该批次院校征集志愿资格线(含)以上的考生有资格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征集系统”填报志愿。

3.征集志愿采用考生自行上网填报或到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集中填报两种方式。具体填报方法由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31日20:00-8月1日20:00开放“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kszj),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

4.通过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征集志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高考成绩单到所在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填报征集志愿手续。

5.自行上网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凭高考报名时自行设置的密码及考生号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考生自行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并确认后,须在8月2日10:00前到所在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打印征集志愿表,并签名。

四、注意事项

1.8月2日组织高校录取时,以考生网上填报确认的征集志愿信息为投档依据。有意向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必须按时在网上填报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的志愿。

2.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填报征集志愿。

3.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分类别进行填报,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普通类专业,即:美术类、音乐类考生只可单报美术类、音乐类院校专业或单报普通类院校普通专业,体育类考生只可单报体育类院校专业或单报普通类院校普通专业。

4.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文科类、理科类参加该批次院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每人可填报一个院校志愿组A、B、C、D、E五所平行而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院校(专业)征集志愿的考生,每人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非平行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5.征集志愿时,考生预先填好《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见附件1),该表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下载。

6.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依照事先填好的《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录入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

7.考生提交已填报的志愿后,网上征集志愿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8.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保存后,如未点击“志愿确认”,则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多次上网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未在网上确认的志愿无效。已在网上确认的志愿,考生不得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征集志愿数据为准。当所有考生都完成了“志愿确认”,报名点方能在网上进行志愿表的打印。各报名点应在填报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提早完成志愿的确认,且必须让考生本人在“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考生网上确认后打印的志愿表)上签名。

9.各市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由各中学(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志愿表给考生签名,考生签名的志愿表存入考生档案。

10.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11.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为保证考生志愿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

12.各级考试机构在征集志愿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

高招处值班电话:020-38627945,38627819(传真)

信息处值班电话:020-38627927,38627947(传真)

五、征集志愿投档办法

(一)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第二批本科B类文科类、理科类征集志愿录取时不再进行预投档,但实行两次投档、录取,即:

1.第一次投档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分数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以1:1投档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第二次投档,在第一次投出考生审录结束进行。第二次投档时,按院校缺额专业情况,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征集志愿以1:1投档比例对院校缺额专业进行投档(含服从专业),对个别缺额较大的学校可适当提高投档比例。

征集志愿投档时,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体育、艺术类投档办法

按1:1的投档比例,以考生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考生征集志愿一、二志愿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投档时,先在各类别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先按考生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招生计划数的60%的考生电子档案;然后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招生计划数的40%的考生电子档案。对征集志愿录取的院校若投档后仍未完成计划的,省招生办公室视院校生源情况,在征集志愿各类别资格线上,按上述投档原则投征集志愿的1-2志愿档案并一次性提供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投档线为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高考考生征集志愿工作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考生征集志愿工作顺利进行。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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