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四川自学考试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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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四川自学考试报名须知

2015年10 月(15.2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 10月17-18日举行。现就有关本次考试的具体事项安排告知如下:

一、 网上报名注册及课程报考

(一)新生报名注册:新报名注册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需自行在报名网站上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及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 (照片要求见附件1),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注册地招考办完成注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取得准考证号码后方为报名注册成功。

报名注册成功的考生可进行本次考试课程报考及缴费。

港、澳、台考生及外国籍考生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报名注册办法见附件2.

(二)报名注册及课程报考、缴费时间安排:

8月28日9月2日16:00前新报名注册考生网上提交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8 月31日9月2日17:00前新报名注册考生到注册地县(市、区)招考办进行审核。

9月6日12日18:00前社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

9月7日13日18:00前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

(三)报名报考网址http://wb.zk789.cn

(四)报考课程缴费: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35元/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

报考课程缴费需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考生须开通银行卡的网上银行功能,使用网报系统链接的网上银行缴纳考务费。报考课程成功的最终依据是完成报考课程缴费。请考生尽量提前安排完成课程报考和缴费,避免在最后一天,因网络拥堵等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

网上课程报考期间,如果报考或缴费不成功,咨询电话:028-86713053。

(五)准考证领取:新报名注册社会考生请关注报名注册地招考办领证通知,在报名注册地领取准考证。

(六)新生报名注册注意事项

1、新考生报名注册时应认真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其基本信息将作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注册的唯一依据,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2、新考生报名注册时所上传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请考生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

基本信息及照片准确上传后,考生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二代身份证到选定的报名注册地招考办进行现场审核。对本人照片及相关个人信息确认签名,取得准考证号码。

3、报名注册后凡未报考考试课程或未缴费的新考生,其注册的准考证号在网报结束后,将视为无效准考证号自动删除。考生以后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需重新报名注册。

二、考试课程安排

2015年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sceea.cn)。

三、遗失准考证补办

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于本次网上课程报考期间在网上申请补办,并按要求支付制证工本费。

社会考生报考考试课程前申请补办的准考证,领取地默认为考生注册地招考办(可选择在考试地招考办领取),报考考试课程后申请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准考证的领取地默认为考试地招考办(可选择在注册地招考办领取)。

应用型专业考生补办的准考证均在所属学校领取。

网上报考工作结束后至10月10日前遗失准考证的考生,可到报名注册地招考办或学校自考办申请补办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及要求

本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在10月17日-18日。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规者将由考试组织部门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考试座位查询

9月30 日后 ,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sceea.cn)查询考试座位,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也可到考试地招考办(或委托部门)查询打印。

六、考试成绩查询及课程合格证书领取

2015年11 月16 日 ,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考试地的市(州)、县(市、区)招考办、学校自考办查询考试成绩。

申请查分的考生请于11月19日 -20日,持本人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社会考生到本次考试地县(市、区)招考办、应用型专业考生到注册高校自考办提交申请(附件3)。 12月2日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可以查询查分结果。

12月下旬,本次考试成绩合格的社会考生到考试地招考办、应用型专业考生到学校自考办领取课程合格证书。

七、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报考

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中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由主考院校安排具体的报考方式和时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每年上、下半年各公布一次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的报考安排。2015年下半年的相关安排已经在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告。社会考生应及时到主考院校网站查询或与主考院校自考办联系。应用型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由办学院校按规定组织实施。

八、其它有关说明

(一)2015年1月面向高等学校开考了3个应用型专业:土木工程(专升本)、园林(专升本)、汽车维修与检测(专升本);交通土建工程(专升本)增设了工程测量方向;2015年4月面向社会开考了5个新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科)、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建筑经济管理(专升本)、社会工作与管理(专升本)、汉语言文学教育(专升本)(附件4)。

(二)根据四川省招考委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从2014年10月考试起,陆续停止部分自学考试专业和证书考试工作(附件5)。

(三)2015年 10月部分考试课程大纲和教材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大纲使用情况表》。

(四)自考教材由四川锦兴国试书业有限公司负责发售。锦兴书业地址:成都市芳草街26号302室,电话:028-85195606,028-83350536,028-85179501。

(五)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文件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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