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外出拍戏背后安全之困:很少会合同 一般不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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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外出拍戏背后安全之困:很少会合同 一般不报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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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害女生的学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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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蒙古饭店抓获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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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李斯达被抓现场

中国传媒大学女研究生周云露遇害案件令很多人感到震惊。昨天中午,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公布了警方抓捕犯罪嫌疑人李斯达的经过。

北京青年报记者经过调查发现,大学生外出到剧组拍戏呈乱象。学校虽有接戏前需要向学校报备的规定,在调查中发现,很多学生经常通过学长学姐私自外出接戏,学校难以掌控,由此引发安全隐忧。

中国传媒大学女研究生周云露遇害案件令很多人感到震惊。在李斯达提出带周云露去拍戏时,因和李斯达之前就互相认识,周云露并没有多想,也并没有仔细询问剧组的详细情况,让李斯达有机可乘,残忍杀害了对自己毫无防备的周云露。

据中国戏剧学院表演系几名女生介绍,对表演专业的学生而言,同学之间互相介绍去拍戏是很正常的。那么,外出拍戏的学生安全是否有保障,学校如何管理学生外出拍戏,剧组是否会对学生的安全负责?北京青年报记者经过调查了解发现,学生外出拍戏存在一些乱象。

学生

“八成以上拍戏机会来自师兄师姐介绍”

中国传媒大学的文同学坦言,对于传媒大学大多数专业而言,社会上的实践非常重要,“很多专业的作业几乎都是拍片子,很多时候三五个人撑不住一个剧组,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同学间互相帮忙是常态。”

中国传媒大学的吴林(化名)经常在朋友圈发布一些剧组的招人信息。“比如一个微电影组,里面往往会有一些传媒大学的学生,如果剧组缺少灯光、场务之类的员工,就会把招工信息发在朋友圈,我们这些同学朋友都会帮忙转发。”吴林说。

吴林介绍,大多数的大学生参与剧组都是由学长或者学校的熟人带进剧组的,这样有很多好处:首先,由于学生和介绍人都是熟人,且往往都受过相同体系的教育,因此在拍戏的过程中可以很快融合到一起,而不会因为理论体系的不同出现差错;由于同学们都住在一个学校或者学校周边,因此拍摄场地非常方便,设备可以集中存放,包车也很方便;另外,作为学长和后辈,自然有一种传承关系,为学弟学妹提供一个发展的空间是学长的一种责任;最后,就是这种模式便于谈价钱,让好机会能够“肥水不流外人田”。

中央戏剧学院演出制作专业的薛蕾(化名)也表示,中戏学生很多实践机会都来自师兄师姐,他们会把自己认识的师弟师妹带入剧组,“师兄师姐的帮忙非常重要,学生中80%以上的拍戏机会都来自师兄师姐的介绍。”

中国传媒大学的陈同学总结了几个接戏的渠道:一是学校表演系师哥师姐的推荐和介绍,二是学校同学筹建的剧组,三是自己建立的渠道,如朋友推荐、长期合作的剧组定向招人等。“我现在的戏主要是来自师兄师姐的推荐,有时候师兄师姐自己的戏需要我帮忙,我也会毫不犹豫去帮忙的。”

“我们出去接活儿很少会签合同”

“我们出去接活儿很少会签合同”,北京电影学院的林泳(化名)介绍说,“一方面,我们基本都是通过学长介绍去工作的,待遇报酬都是口头约定,我们信得过学长他们。”除此之外,林泳还说:“我们同学间互相帮忙拍戏是经常的事情,如果因为担心这种风险不去帮助别人,就不会有人来帮你了。”

林泳也说,很多校外的实践都是短期性质的,比如拍广告或MV,可能只有几天的时间,这种情况下并不太需要合同作为保障。

中国传媒大学的陈同学说,她接戏的时候一般都和剧组签合同或者协议,但是里面的内容大多是要演员服从公司安排等倾向于剧组利益的条款,关于接戏人员安全及权益等方面的很少涉及,“安全方面剧组一般都是没有办法保障的,他们更关注我们完成任务的情况”。而且,“演一般的小角色剧组都不给签合同,要演一定分量的角色才能签合同。”

湖南某大学表演系一名已毕业的赵女士告诉北青报记者,说起和剧组签订的合同:“根本不是一个正经的合同,感觉也不能算正式的劳动关系,如果出了事故,那就只能‘看天’。”

“一般不向学校报备”

湖南某大学表演系毕业的赵女士说,通过朋友去外面接戏是很普遍的。对此,这位同学称一般不需要向学校报备,“老师知道就行了”。关于学校和学院规定学生拍戏前要向学校报备,这位同学说“好像有这么一回事”。

中国传媒大学的陈同学说,像自己这种非表演专业的学生,接戏纯属自己的兴趣爱好,因此不会告诉老师自己的行踪,但是会告诉身边的同学自己的去向。对于表演专业学生会不会向老师讲明自己接戏的情况,陈同学表示,她问过学校表演系的同学,“他们说,如果接的戏占用了学业时间,会向老师报备,说明情况”,“可如果接的是小戏,那一般都不会说的,因为这是自己私下的行为”。

除此之外,中国传媒大学的李同学也说,除非戏份很重,需要请一段时间的假,自己会向学校报备,借以要求一定的假期。“一般的戏不会占用很多时间的,我从来不报备,觉得没必要。”

剧组:合同内容很少 涉及安全条款

一位参与过多部电影电视剧制作的剪辑师杨先生向北青报记者透露,目前,很多小成本制作的剧组招募演员不是太正规,人员往往都是临时拼凑的,也没有固定的剧组办公地点。通常是找一个酒店作为剧组的临时工作地点,演员要先到酒店来试镜,试镜通过后会与演员签订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演员的工作时间和报酬,并没有保障演员人身安全的相关要求,剧组也没有为所招募的演员买保险。演员在拍戏过程中出了事,是没有人会对其负责的。而且,并不是所有演员都会与剧组签订合同,一般只有在剧中担任主要角色的演员才会签,那些戏份不多的,都是拍完了结钱走人,协议都是口头的。对于还是在校学生身份的演员,这位业内人士表示这并没有什么不同,剧组只与演员个人建立关系,并不会在意其所属单位。

中央戏剧学院的薛蕾同学说她几次的拍戏中,只有一次是剧组明确表示为她上了保险。“其他都没提过保险的事情。”

僧多粥少,是艺术类大学生面临的普遍现状。吴林介绍,一般剧组的技术类工作都是由老师或者导演点名学生来参与,这让平时的人脉关系显得更加重要,而演员由于需要根据剧本和导演的想法来选择,因此往往伴随着竞争。“学生们都要参加剧组的面试,小的面试可能三四人,大面试可能达到十几、二十人之多。”由此带来的是学生们往往“自降身价”。

“之前有一个学弟曾经来求我,希望能够在我导演的片子里出演一个角色,对他们而言,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经济报酬根本不在意的。”裘同学说,甚至有的同学会为了进一个剧组倒贴钱。

同在北京电影学院的谭同学表示,虽然北京电影学院的学生找一个演出角色并不困难,但是要想进入到能够在央视播放或者知名导演的剧组,还是必须要有所牺牲。不但在片酬上要低人一等,也要甘于先做吃苦受累的小角色。“电影学院很多学生也并不缺钱,这一切主要是为了能够结人脉,混个脸熟。”

即使是师兄师姐领进门,也不能随便多提要求。林泳说,之前有过一位同学本来被学姐点名去参加一个剧组,但因为提出了希望报销车费的要求,学姐马上表示“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能干”,就换了另一个同学。林泳说,一般同学们为了将来的发展,都会听从剧组的安排。

“特别是接近大四或者研究生阶段,为了能留在实习单位,很多学生往往对于过分的工作要求置之不理。”文同学回忆之前有一次在一个剧组,一天可以用20个小时去拍片子,然后用4个小时去看剪辑剪片子,“当时认真看剪辑工作的小伙伴就留下了,我当时一直在‘鸡啄米’,最终就没能留下来。但即使如此,我也没有对过度加班提出抗议。”

对于在校学生跟校外的剧组,导演系毕业的张先生称,还是应当小心谨慎一些。一些影视剧摄制组认为学生涉世未深,“比较好欺负”,往往把学生招进来作为廉价劳动力,不仅约定的酬劳存在拖欠的可能,人身安全也是无法保障的。影视相关专业的学生通常比较看重课堂理论外的实践经历,贴有自己名字的作品越多,名气越大,在专业上就越能够被认可。因此,只要有能参与的机会,学生往往都不会拒绝。“一些剧组正是攥紧了这一点,只要自己有点名气,就不愁没有人来……如果学生提要求签合同开证明,那对不起,没有。”张先生说,“其实还是做这个的太多了,你不愿来,有得是人在后面等着。”

学校

“不占用课时时间去拍戏学生有时就不报备了”

中国某大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表演系教授表示,学校是要求学生在拍戏之前向学校报备的,“但学生如果不占用课时时间去拍戏,很多就不报备了,这个很难限制住学生。”

该教授说,在该大学,一般大一和大二的学生是不允许外出接戏的,其他学生外出拍戏,辅导员也会尽量了解情况,“一个年级一个辅导员,辅导员对每位学生都有一定了解,互相之间联系还是比较紧密的。”该教授介绍,一般正规的剧组会与学校接洽,学校了解剧组之后会搭建平台安排学生试镜,“学校只接待正规剧组,比如《道士下山》当时就来我们学校招演员,我们就安排学生试镜,尽量给学生好的上镜机会。”

该教授说,学校一些专业的作业就是拍片子,因此同学之间会互相帮忙,“导演系的会找表演系的来帮忙完成作业,这些就不需要报备了。”除此之外,“学生不占用课时时间,比如寒暑假去拍戏,那就是学生自己的社会实践,这个学生也很少报备。”

该教授表示,虽然学校要求学生要向学校报备,但有时候学生会“看情况”决定是否报备,“有时候可能拍摄时间短、戏份不重,不会占用太多时间,学生就不报备了,只能辅导员通过多沟通,尽量掌握学生的情况。”

李斯达

“就是想找一个无辜的人,当作发泄的一个点”

根据北京电视台报道,办案民警敲开李斯达在内蒙古饭店的门后,发现只有他一个人,与他一同失联的女孩周云露并不在。

警方问:“周云露在哪?”李斯达一字一顿回答:“在我出租屋里边”,随后,他反问民警:“那个阳光家园,知道吧?”

“怎么在你出租屋里?”民警问,他是否将周云露锁在出租屋里。

李斯达答:“因为我做了傻事儿了。”

“是什么傻事儿,她活着还是死了?”

“对不起,死了。”原本低头的李斯达突然抬起头来,不断念叨着“死了、死了、死了……”

在派出所内,民警讯问杀人原因,李斯达说:“就是想找一个无辜的人,当作发泄的一个点吧。”

周云露和李斯达于2010年同年进入中国传媒大学读本科,两人为一个学院的学生,是同学关系,此前就彼此认识。2014年毕业后,周云露继续在传媒大学读研究生。李斯达因没有参加毕业答辩,最终没有拿到大学毕业证书,李斯达说自己是“赌气没有答辩”,原因是“找刺激”。

毕业之后,李斯达说:“可能确实事业不怎么顺,也是钱不怎么够花,自然就会有一些自暴自弃的想法萌生。”

李斯达在派出所交代,今年6月他产生了想要找一个女孩出去寻求刺激的念头,随后,他在微信朋友圈内找到了曾经的大学同学周云露,知道周云露在表演系读研究生之后,李斯达谎称要找周云露拍戏,且告诉周云露需要试戏。周云露并没有多想,并认为这是一个暑期实习的好机会,于是按照李斯达的要求一起来到了李斯达的居住地。在房间内,李斯达企图强奸周云露,但遭到反抗,之后李斯达将周云露残忍杀害。

“小学同桌”

李斯达脑子灵活幽默 从小父母管教严格

微博名为“曹大福同学”的用户自称是李斯达的小学同桌,8月11日,她在微博上发表了一篇长微博,写下她关于这位同桌的记忆。

“曹大福同学”说,小学时,她对李斯达的印象还不错,“他脑子灵活,非常幽默,经常上课聊到一起哈哈大笑”。在她的印象里,李斯达的学习成绩虽然不算拔尖,但学习上也从来不需要费任何力气。“总觉得这个聪明的小男孩,大概会长成一个仍然聪明但不算优秀,过着平凡人生活的人。”

直到有一次,因为上课时开玩笑的口角让李斯达突然暴怒,并撕碎了她放在桌上的书本,这才发觉,“他可能不是我所常见的那个聪明的小男孩”。

“曹大福同学”称,因为小学时她和李斯达住在同一片住宅区,所以对他的一些事有所了解。一天晚上,“曹大福同学”去妈妈的朋友家里玩,目睹了住在隔壁的李斯达被他父亲暴打到哀嚎的场景。后来,在一次聊天中,她妈妈的朋友说起李斯达,还有几次让李斯达站在家门外罚站一晚上。中学期间,“曹大福同学”也隐约地从她妈妈的嘴里听说过李斯达干过的几次恶性小事件,“不过都不严重,类似砸坏学校玻璃这种”。

北青报记者在社交网站上李斯达填写的个人信息中看到,李斯达为河南新乡人,在河师大附小读小学,北青报记者联系上这位“曹大福同学”,她说自己和李斯达从小认识,李斯达家里条件中等。

昨日,北青报记者采访到了李斯达在老家的朋友。这位女生称,李斯达的父母都是教师,“感觉他父母有些太教条了”。她说,李斯达高中的时候是一个特别怪的人,做事行为异于常人,不爱和同学打交道,“他很孤傲,谁都看不上”,“他这个人朋友特别少,而且他都瞧不起别人,别人也就不想跟他接触了”。据该女生回忆,李斯达也是很有才的一个人,“不过他的兴趣好像不在教科书上,他对参加学校的活动,比如唱歌弹琴比赛之类的活动很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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